香港公司税务政策与税率:
低税环境有利发展,香港税率低、税种少,国际上有许多机构利用香港的税务优势达到合理避税;我们在香港注册成立公司,一般只需要交两种税:一种是一次性的注册资本厘印税,税率是1/1000,这种税是按您的实际注册资本来厘定的;另一种是利得税,税率17.5%,这种税是根据我们的实际盈利(纯利)来计算的,企业不赢利,不交税。除了烟酒或特殊之外,香港没有进出口税。
有关香港公司税务政策制度:
香港税务政策:税务局明确规定,公司实行地域来源性征税(不在香港本地的收入无需缴纳任何税收);
香港公司征税:如没有在本港进行制造、加工、销售,无需在香港缴纳税收;
香港公司税种:利得税17.5%(如公司没有赢利无需缴纳税收);
贸易公司税收:离岸运作的香港贸易公司,例:大陆采购商品销往美国,商品由上海/深圳等直接发美国(不经过香港仓储中转),这属离岸运作无需在香港交税;
香港公司发票:香港没有税务统一发票,商业发票由公司自己编制;
税务局地域来源征税原则简介: http://www.ird.gov.hk/chi/tax/bus_pft.htm
税务优惠:
香港税务制度条例非常明确,香港以地域为征收税项的基础,只对来自香港的利润及收入征税。香港与内地情形不同,香港没有增值税和营业税。香港的主要直接税是利得税(企业所得税)、薪俸税(个人所得税)和物业税。税务局负责香港的税务事宜。税务局每年寄出缴税通知书,利得税和薪俸税等数据必须在指定期限前自行呈报,上述税项每年只需报税一次。
香港的低税率及简单税制对国际投资者非常有吸引力。这就是国际上有许多集团公司在香港设立总部目的意义,就是利用香港税务制度条例优势,达到在离岸贸易、国际投资中的合理避税。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企业,虽然企业每年必须进行税务申报, 但企业只有在香港经营产生的赢利按纯利润的17.5%征收利得税,企业不盈利不交税。如果企业在香港区域外经营产生获得的赢利无需在本港纳税。
在某些特定范畴上香港有需要提供税务优惠,以令工商界能够与区内其它对手在公平的环境下竞争。这些税务优惠包括:
- 购置特别与制造业有关的工业装置及机械,以及计算机硬件软件所作的开支100%实时注销优惠。
- 工商业为翻修商用楼宇工程所作出的资本开支可分五个课税年度注销。
- 对从符合资格的债务票据所获取的收益,实施优惠税率征税。
- 对再保险公司的离岸业务所得,会实施优惠税率征税。
- 在香港存放于认可机构的存款所赚取的利息(在1998年6月22日或之后所累算的),得豁免缴付利得税。(不适用于财务机构所收取的利息或累算归予财务机构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