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上海自贸区进口税收政策24日终于浮出水面。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消息,自贸区内生产企业,以及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进口所需的机器、设备等货物将予以免税。但生活性服务业企业进口的货物不能享受此优惠政策。生产性服务业旨在为制造业提供相关配套服务,而生活性服务业直接面向居民,包括餐饮、住宿、家政服务业等。
对此,在今天北京召开的“2013年中国税法论坛第二届中国税务律师论坛”上,中国财税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施正文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对自贸区生产性服务企业实施免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对生活性服务业不享受此优惠政策,是符合税法公平精神的。
同样是从事服务业的企业为何在自贸区却享受不同的税收政策?这是财政部公布自贸区税收政策后引起社会舆论争议较多的一个话题。
对此,施正文解释说,为自贸区生产性服务企业进口所需机器设备等货物予以免税,是为了避免重复征税的问题出现。因为生产性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或产品并非处于市场最终端,它最终的表现形式是该类企业提供服务的生产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如果对生产性服务企业征税,那么势必会转化成成本累加在生产企业生产的最终产品上,而这是不符合自贸区的税收政策。但是生活性服务业企业进口的货物不能享受此优惠政策,是因为这类企业所提供的服务恰恰是市场的终端表现形式,没有再加工环节,因此应该按照国家税收制度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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